教务处工作职责

一、负责对教学督导、招生、技术、学籍、考务、教学、培训等职能科室的管理工作。

二、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,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,审定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计划。

三、安排、指导、检查各职能科室的工作,保证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完成。

四、全面负责教学工作,包括设备维护、资源整合、学籍管理、招生管理、各类考试、课程辅导、入学教育、网上教学、实践教学、教材征订、各类培训等。

五、加强对校部教学工作的检查与督导,定期对工作站、教学点进行教学检查,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。

六、加强对专、兼职教师的管理,做好聘任、培训和业务考核,建立教师资源库。

七、加强班主任管理工作,做好工作安排、检查与考核,及时研究班级工作,做好对学生的学习支持服务。

八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,及时总结教学工作成果和经验,不断深化教学改革,提升教学管理工作水平。

九、加强系统建设,主动为基层服务,定期召开工作站、教学点工作会议,进一步增强系统凝聚力,提升系统的办学实力。

十、配合学校其它部门工作,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